信息来源: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:2018-07-06
我县于2018年6月30日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(受理编号:D530000201806300013),我县高度重视,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,责成县住建局牵头,五德镇党委政府、县环保局配合,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,联合开展调查处理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举报件反映: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有人口2、3万,没有污水处理厂,整个镇的生活、生产污水都直接排入白水河,白水河是金沙江的上游,会对金沙江造成污染。
二、调查核实情况
经查,该信访件基本属实。五德镇集镇人口1483户14266人,常住人口1.2万人,集镇排污口7个,有生活污水排入,其中有691户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。没有工业厂房等生产性设施,不存在有生产污水。集镇目前无污水处理厂。
三、处理情况
一是五德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纳入《云南省建制镇2013—2017专项体系规划》及《镇雄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实施方案》,并列入我县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,该项目正在进行社会投资方采购工作。二是五德镇党委政府对白水河周边相关污水管网排查完善,组织未建化粪池的住户,修建尘沙池、化粪池,并要求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尘沙处理后再排入集镇污水管道。
四、下步工作
一是加块推进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建设力度,力争在9月份完成社会投资方采购工作,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,立即按日均处理能力在2000m3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;二是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监管和引导,对今后产生的污水按 “统一收集、统一管理、统一处理”的方式,实现长期有效的治理。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,加大河道管护力度,加强集镇生活污水日常监管,防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。四是加大宣传整治力度,充分调动群众环保积极性,动员居民参与环境保护,形成人人抓环保的良好局面。
整改类型:定期整改,整改时限:2019年12月30日,责任单位: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五德镇党委政府,配合单位:镇雄县环境保护局、镇雄县水务局,责任人:徐国军、赵静。
镇雄县人民政府
2018年7月6日